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医保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若干举措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39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6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延长部分就业创业政策有效期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24号)、《关于调整<津南区引聚海河教育园区人才创新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相关措施条款的通知》规定,我局对2024年11月申报的企业吸纳就业社保、岗位补贴进行了审核,现将拟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22-88715680
联系地址: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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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