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为加强我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强化空中云水资源的利用,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4年4月15日00时至2024年10月15日24时,实施开展人工影响天气高炮作业;
全年实施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燃气炮作业。
二、作业区域
八里台镇及周边。
三、作业方式
“37”高炮、燃气炮。
四、注意事项
1.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请及时与津南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当地派出所联系,由相关专业部门处理;
2.发现炮弹残骸后不得随意拆解,否则后果自负;
3.弹药残骸下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切勿恐慌。
津南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值班电话:022-28750290
022-2839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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